当前,全县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按照《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紧急通知》“十个重点查看、十个严肃查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1月31日,县纪委监委查处1起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现进行通报。
1月27日,毛坪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上游村联系领导邛莫果共未深入群众宣传疫情防控政策,仅口头安排上游村党支部书记阿刘阿沙、村主任惹几决乙落实不得集体聚餐规定,对联系的上游村工作落实情况未再过问。阿刘阿沙在摸排中得知本村村民尼某将为其子举办婚宴信息后,没有当面进行政策宣讲,而是进行电话“遥控指挥”。惹几决乙在摸排中得知本村村民马某、吉某将为其子女举办婚宴信息后,开展了不能集体聚餐的政策宣讲,但对马某、吉某集体聚餐举办情况跟踪管控不力。1月28日,上述村民为其子女举办了婚宴。邛莫果共因对联系村工作督促落实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阿刘阿沙、惹几决乙因政策宣讲不到位、对集体聚餐管控不力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坚决响应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号召,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要求,扎实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在抗击疫情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准监督执纪执法,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