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内部管理,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责任,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特制定工作运行机制。
一、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
指挥部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指挥长负责指挥部全面工作,常务副指挥长主持指挥部日常事务工作,副指挥长负责分管工作,处长负责本处工作。
二、实行工作人员考核制
制定考核办法,对指挥部工作人员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差旅报销、奖金分配、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工作台账管理制
以周为单位,倒排工期,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每周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等;召开一日一晨会,总结头天工作,解决存在问题,安排当日工作,晨会由指挥长或由指挥长委托副指挥长或处长主持;实行一周一总结,总结上周工作台账销账情况,查漏补缺,部署下周工作,会议由指挥长主持,并请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参会;采取一月一考核,根据工作台账考评办法,对上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四大会战”领导小组审定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重大决策会议制
推进处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重大事项,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任何人无权擅自做出决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推进处收集需决策的重大事项报综合处→综合处梳理汇总专题会议研究议题,制定会议议程,报会议召集人审定→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所提事项进行联席研究,形成决策→指挥部综合处负责整理会议纪要,并交相关人员限期办理→综合处跟踪督办,把办理落实情况及时汇报指挥长和召集人。如遇到指挥部解决不了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呈报县委、政府研究决定。
五、实行财务管理审签制
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用款人(单位)提出申请→综合处初审→(时限为2个工作日)→分管副指挥长审核→指挥长审定→资金账户法人审签→财务人员支付。